西安理工大学关于举办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6/06/04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美育浸润行动部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6〕2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举办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校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坚持立德树人、以美化人、以文化人,着力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和人文底蕴。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通过校大艺展的普及性开展,形成“人人参与、处处有美育”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集体项目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参展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多人创作应不含在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摄影、设计、影视项目参展学生不分组别。

 3.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四、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院级展演及推荐阶段(2026年6月)

 各学院、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艺术团队,促进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与展演活动相结合,营造浓厚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氛围。学院通过艺术实践活动等平台,遴选推荐优秀个人参与校级艺术表演类精品节目创排、优秀作品参与校级评审。

 第二阶段:校级展演及评选阶段(2026年7月至8月)

 学校组织开展校内集中评审与评奖,举办西安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作品展、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等活动,各组按类别评选产生校级一、二、三等奖等优秀节目、作品和成果,并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第三阶段:作品完善及报送阶段(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开展省级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整理、作品录制和推荐报送等工作。组织入选省级展演的节目和作品进一步打磨、录制及报送。对入围全国汇演的项目给予支持。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主 任:分管学生工作、美育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校团委、本科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研室、艺术学院等相关教师。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负责日常协调、材料汇总、艺术作品展、艺术工作坊展示等相关组织工作;美育教研室参与做好校级艺术表演类节目的创排、艺术作品收集、校级艺术展演组织等工作;校团委负责大学生艺术团参与省级展演艺术表演类精品作品的创排工作;本科生院和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审等工作;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作品收集、专业指导和评审工作;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朗诵、戏剧等语言类节目的辅导及美育成果中的思想文化阐释。

七、奖励办法

 校级展演设立荣誉奖项,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艺术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设一、二、三等奖;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参与面广、成绩突出的学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团队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教师教学业绩认定。

八、材料报送

 所有参赛项目均须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附件3),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具体报送要求与材料规范详见附件1。各类作品须于7月15日前报送,艺术作品类报送至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至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

 其中,艺术作品类还需将作品数码照片连同《作品申报表》打包发送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学院-班级-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并加入“大艺展艺术作品收集”群(QQ群号:640390213),原件收取时间将在群内另行通知。

 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  联系人:易可可   联系电话:029-61123897  邮箱:sjzx@xaut.edu.cn

 校团委        联系人:马青    联系电话:18992847353   邮箱:298059429@qq.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赵婷    联系电话:029-82066429   邮箱:3424273925@qq.com

 九、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本学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拔工作。鼓励将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纳入PU课堂美育学时认定。

 (二)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营造良好的艺术实践氛围。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单位报送的作品、工作坊和成果须为原创,无著作权纠纷。学校有权在校内外宣传、展览、网络展示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前扫码加入“2026大艺展工作群”

   

附件:

   1.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相关要求

   2.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节目)申报表

   3.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节目)汇总表


西安理工大学

2026年6月3日